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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11名左右(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及学校分配为准)。

二、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直接攻博(已完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四种招生选拔方式。具体招生选拔方式以学院公布为准。

三、招生学院及学科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001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082200

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2Z3

生物质化学与材料工程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7Z2

资源与环境化工

00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05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06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0817Z1

轻化工过程系统工程

007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70300

化学

008

经济与管理学院

0822Z2

轻工技术经济与管理

009

设计与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013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0822Z4

轻工信息与人工智能

四、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

(一)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2.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3.第一学年结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课程成绩达到优秀;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各年级申请条件: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上1、2、3、4条件。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2、3、4条件外,已通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顺利,且完成情况良好。

6.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在硕博连读选拨范围内。

(二)“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除应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并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当年,申请人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两年(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近五年来从事报考学科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成果,具体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北大核心论文,或1篇由SCIE、EI(不含会议论文)、SSCI之一收录的论文(论文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前见刊);论文署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持证)1项。

(3)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以上、省部级竞赛一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者,或者省级竞赛二等奖首位,竞赛名录参考最新《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目录》列表,不在其中的获奖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认定。

(4)授权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硕士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

(三)普通招考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考生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二)网上报名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系统开通后,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4月10日。

3.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博士招生--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10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此号码),考生需返回首页下载报名信息表,否则网上报名不成功。

4.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不予资格审核。

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三)资格审核

1.考生除符合学校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达到招生学院的资格审核条件

(1)校外考生采取“电子报名材料资格审核方式”,考生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按要求打印、填写、盖章后(附件1、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提交材料原件扫描,按提交材料清单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学院。

(2)校内考生可直接将报考材料交至报考学院进行审核。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2: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审核结果公布:2023年4月底,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初审结果。

4.特别说明:

(1)考生可联系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研究生秘书,完成相关材料的签字、盖章工作。

(2)考生须按附件1《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准备并发送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学校不予资格审核,报名无效。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缴纳报名费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缴纳报名费,缴费通知随审核名单一并发布。

(一)报名费:150元(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

(二)不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组织参加笔试及综合考核。

七、考核安排

学校将于5月中上旬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届时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学院网站通知。

八、录取

(一)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核结果(含各项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二)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考核合格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考核合格名单中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须于学校规定时间转入学校,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定向考生综合考核合格后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定向协议书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学校结合综合考核结果及转档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九、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逸夫楼B-311

咨询电话:029-86168200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邮箱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9-86168261

实验楼1B-209

280724595@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任老师

029-86168180

实验楼1C-207

3461585912@qq.com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9-86168659

实验楼1B-316

ymzh@sus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严老师

029-86132711

实验楼1C-222

396795876@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贺老师

029-86621740

实验楼2B-307

hehang@sust.edu.cn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9-86168085

实验楼2A-210-2

1253630452@qq.com

化学与化工学院

郭老师

029-86168830

实验楼1A-204

hgym9@sus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史老师

029-86168550

人文社科楼A-707

glym10@sust.edu.cn

设计与艺术学院

关老师

029-86132762

人文社科楼B-332

463355769@qq.com

电子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魏老师

029-86168305

实验楼2A-203

175544905@qq.com

上一条:关于公布通过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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