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以及《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研〔2019〕10号),为做好我校 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免总体要求
2020年推免工作,学校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1.树立科学评价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
2.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既要注重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加强学术专长生的选拔。
3.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4.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确保推免工作质量。
5.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推免文件规定制定学院的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推免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科大校研〔2019〕10号)中规定条件,由各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2.“研究生支教团”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陕科大校﹝2019﹞9号)中规定条件,由学校团委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3.“本硕连读”学生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本硕连读学生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条件,由学校教务处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后遴选。
三、推免名额和推免类型
1、学校2020年推免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推免计划为准,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确定的推免计划安排推免工作。
2、推免接收专业类型为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具体推免接收专业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
四、推免工作安排
1.9月16日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9月16-18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并对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后,将登记表上报研究生院,学生申请材料所在学院存档。
3.9月20-22日,研究生院汇总并初步审查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对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9月22-25日,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将公示后的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审批备案名单为准。
5.9月28日起,各学院组织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接收工作。
五、注意事项
1.学校推免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对外公布本单位推免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解释和推免生报考培训、指导工作。
2.在推免工作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学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5.学校在推免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86168200
监察处:86168052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