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和选拔优秀硕士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陕西科技大学2022、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收2025年硕博连读生80人左右。
三、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
四、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五、招生学科
招生学院及学科如下: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 院 |
1 | 082200 | 轻工技术与工程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080200 | 机械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6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70300 | 化学 |
7 | 070100 | 数学 |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
8 | 140300 | 设计学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六、选拔条件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申请考生,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
3.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4.第一学年结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全部课程,且课程成绩达到优秀;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6.各年级申请条件: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上1、2、3、4、5条件。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1、2、3、4、5条件外,已通过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展顺利,且完成情况良好,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按招生学院规定执行。
7.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在硕博连读选拨范围内。
七、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申请程序
1.11月30日12:00点前,申请人向博士招生学科所在学院提交《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等材料(详见附件),由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审核。考生提交资料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并征询导师报考意见。
2.12月3日17:00前,各接收学院将申请材料汇总,将学院审核通过名单汇总签字盖章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3.12月9日前,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各学院另行通知。
注:
1.资格审查及确认信息必须与后续网报信息一致,不得更换报考导师;
2.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等工作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完成;
3.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因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12月4日—12月6日12:00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学信网账号登陆报名(已注册学信网账号的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陆))主页(HTTP://yz.chsi.com.cn/),考生进入“博士招生--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报名系统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10位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此号码),考生需返回首页下载报名信息表,否则网上报名不成功。
1.考生报考前应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并征询导师报考意见。网报系统中不区分报考导师,以报名材料中填写的报考导师和签字为准。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
3.网上报名前,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院提交相关报名申请材料(见附件、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相关模版可在报名时下载附件),用于资格审查。
4.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缴纳报名费150元。
八、培养与学位
学校正式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2023级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硕士学位;2022级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如果用于申请硕士学位,申请博士学位时,不能重复使用。
学制3年(从获得博士学籍计算),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评定
根据国家政策,硕博连读生按实际学籍注册身份缴纳学费,并参与相应学籍注册身份的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定,奖助政策按照《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十、录取
1. 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考核结果(含各项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为3天;
2. 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考核合格名单及相关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3. 学校结合综合考核及学院公示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4.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十一、联系方式
1.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逸夫楼B-311
咨询电话:029-86168200
联系人:李老师、樊老师
2.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9-86168261 | 实验楼1C-205B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任老师 | 029-86168180 | 新实训楼C30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29-86168659 | 新实训楼C703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严老师 | 029-86132711 | 前沿院2号楼3楼049 |
机电工程学院 | 贺老师 | 029-86621740 | 实验楼2B-307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郭老师 | 029-86168830 | 实验楼1A-204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关老师 | 029-86132762 | 人文社科楼B-332 |
数学与数据科学学院 | 李老师 | 029-86168352 | 理科楼437室 |
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报名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
2、陕西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协议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